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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貿易自由化背景下的國際競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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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興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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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貿易自由化背景下的國際競爭法
武漢大學出版社
內 容 摘 要 貿易政策傳統上處理邊界上的政府措施,競爭政策傳統上處理邊界后的私人行為,兩者本有各自的領域,相互獨立,互不跨越。然而,隨著貿易自由化的推進,國際貿易大量增加,跨國投資迅速增長,跨國企業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貿易政策和競爭政策之間互不跨越的局面,已不復存在,相反,它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貿易措施,如關稅、數量限制、政府補貼、保障措施、反傾銷措施等可能會對競爭產生消極作用;各種私人的反競爭行為,如限制競爭協議、對市場優勢地位的濫用行為、企業合并等可能會減損貿易自由化的積極成果,而競爭法的設置與執行不當則可能助長這些反競爭行為。為了確保貿易自由化的順利實現,需要特別關注具有反競爭效果的貿易措施和具有消極貿易影響的反競爭行為,并采用適當的途徑予以解決。 第一章緒論闡釋競爭政策和競爭法的內涵,并從整體上分析貿易自由化背景下貿易政策與競爭政策間的相互關系。貿易政策與競爭政策共享促進經濟效率和福利的基本目標,具有互補的理論基礎,如果得以有效地實施,兩項制度是能夠相互強化的;但是由于兩者在具體的價值取向上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實踐中可能相互抵觸。為了確保貿易自由化的順利實現,關鍵在于加強它們的互補性,并關注和解決它們之間的沖突性。 第二章分析貿易政策對競爭的影響。歐盟將貿易措施分為三類:邊境措施、國內管制措施和貿易救濟措施,本文按照這種分類分別闡述貿易措施對競爭所產生的消極影響。GATT/WTO體制存在大量的關于貿易措施的規范,這些規范是為了保證成員國嚴格適用貿易措施而制定的,事實上能夠起到促進競爭的作用。但是,這些規范尚有不足之處,需要新的規范予以補充和支持。 第三章分析競爭政策對貿易的影響。許多反競爭行為能夠對進入某一市場產生封鎖效果,妨礙貿易的自由流動,損害有關國家的消費者福利。競爭法的設置是否適當以及執行是否有效也會對貿易產生重要影響。比如,競爭法一般均設有豁免和除外規定,這些豁免與除外規定具有保存反競爭結構和反競爭行為的效果,可以對國內競爭者和外國競爭者構成進入壁壘;競爭法的不執行或執行不力使國內生產者有較大空間運作反競爭策略,阻礙外國產品的市場準入等等。由于競爭政策對貿易的影響最終體現在具體的反競爭行為對貿易所產生的效果之上,因此將選擇一些主要的反競爭行為分析它們對貿易的影響。然后論文總結國內競爭政策和競爭法在規制反競爭行為上的缺陷。 第四章闡述各個層面的競爭政策和競爭法對跨國反競爭行為的規制問題。某些國家通過國內競爭法的域外適用來規制跨國反競爭行為,典型的代表是美國和歐盟。在一定情況下域外適用國內競爭法是有必要的,否則從事反競爭行為的企業極易規避競爭法的管制。但是,有關域外適用的不同的理論均存在種種缺陷,難以為各國所承認;域外適用還會導致多重管轄的出現,從而增加國家之間的沖突和國際經濟關系的不穩定性。不少國家簽訂有雙邊合作協議,這種協議最大的缺陷在于其僅僅規定程序性合作,不涉及實體規則的協調,因此,雙邊合作可以減少沖突,但不能阻止沖突的發生。許多區域性組織也制定有自己的競爭政策,區域性競爭政策與雙邊協議相比,主要的區別是它們可能包括實體性的競爭規則,反映了對成員國國內競爭法一定程度的協調。但是,區域性組織往往在具備相應條件的國家之間形成,因此區域性競爭政策的約束范圍非常有限。聯合國和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起草和發布了相關指南、文件和建議,但它們均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在WTO框架下,GATS、TRIMs、TRIPS等協議包含與競爭有關的條款,但總體上未形成完整體系,尚處于萌芽階段。可見,目前各層面的競爭政策和競爭法都無法完滿地規制跨國反競爭行為,不足以保護貿易自由化所要求的自由競爭。 第五章探討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問題。從國內層面上看,涉及發展中國家是否應制定國內競爭法的問題。鑒于競爭法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發展中國家應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引入競爭法。從國際層面上看,涉及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問題。特殊和差別待遇包括三方面,即市場準入、市場保護和延期履行。現行GATT/WTO體制關于特殊和差別待遇的規定有種種不足之處,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競爭中處于實質性的不利地位,需要特殊和差別待遇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的時間與空間來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從而使發展中國家具備更適宜的條件參與貿易自由化,因此,特殊和差別待遇制度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在多邊競爭協議中應通過采用特殊和差別待遇靈活而漸進地促進發展目標。但是,僅僅簡單照搬先前的特殊與差別待遇模式或許無法做到這一點,因此需要進行改進和發展。 第六章分析主要發達國家關于制定國際競爭法的態度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幾種方案。美國憑借其強大的國力,反對在國際層面制定統一的競爭法,而主張以域外適用、合作及協調、積極禮讓這三種途徑來解決跨國競爭問題。歐盟認為域外適用、合作及協調、積極禮讓不是解決跨國競爭問題的最終途徑,而主張建立統一的競爭法,并主張WTO是開展探討和構建競爭法的多邊機制的最佳場所。不同的組織和學者提出了制定國際競爭法的方案,它們各有特點。通過對不同國家的態度和建議的比較及分析,得出結論,雖然建立國際競爭法是有必要的,但短期內不可能建立一套全面的、有約束力的WTO多邊競爭協議,現實的途徑是建立一個WTO多邊競爭框架協議,待時機成熟時,再就其他的具體內容進行磋商和達成協議。 接著,論文結合前幾章的結論對多邊競爭協議的主要內容提出構想,認為多邊競爭協議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關于核心原則的規范、關于具有反競爭效果的貿易措施的規范、關于具有消極貿易影響的反競爭行為的規范、關于自愿合作的規范、關于發展中國家特殊與差別待遇的規范。 最后,論文針對即將開展的國際競爭立法,我國應采取什么態度和對策提出建議。首先,中國應切實執行并繼續完善《反壟斷法》;其次,應保持其他國內經濟政策和競爭政策的協調一致;再次,中國應密切關注WTO“貿易與競爭”議題的發展動態,積極參與WTO競爭政策多邊協議的探討和制定過程,特別注意反映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與要求;最后,中國應培育競爭文化。
關鍵詞:貿易自由化 競爭政策 競爭法 貿易政策 貿易法 WTO
目 錄
序 英文序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 言 1 第一章 緒論 5 第一節 競爭政策和競爭法的一般性問題 5 一、對競爭政策和競爭法的理解 二、經濟理論與競爭政策 三、競爭政策的目標 第二節 貿易自由化背景下貿易政策與競爭政策的關系 27 一、貿易自由化的演進 二、貿易政策與競爭政策的關系 29 第二章 貿易政策對競爭的影響 35 第一節 邊境措施 35 一、關稅 35 二、數量限制 38 第二節 國內管制措施 43 一、貿易的技術壁壘 43 二、政府補貼 48 三、國營貿易企業 51 四、政府采購 59 第三節 貿易救濟措施 64 一、保障措施 64 二、反傾銷措施 70 三、反補貼措施 79 第四節 關于規制貿易措施的WTO多邊紀律之不足 82 第三章 競爭政策對貿易的影響 87 第一節 競爭政策對貿易的整體影響 87 第二節 橫向限制協議 97 一、固定價格、限制產量(銷量)、劃分市場 99 二、聯合抵制 107 三、出口卡特爾 110 四、進口卡特爾 第三節 縱向限制協議 121 一、轉售價格維持 125 二、獨家交易 130 第四節 濫用支配地位 133 一、拒絕交易 138 二、搭售 146 三、掠奪定價 151 第五節 企業合并 155 一、水平合并 157 二、垂直合并 158 三、混合合并 160 第六節 國內競爭法規制反競爭行為之不足 168 第四章 競爭政策和競爭法對跨國反競爭行為的規制 172 第一節 國內競爭法的域外適用 172 一、美國反壟斷法及其域外適用 172 二、歐盟競爭法及其域外適用 185 三、小結 196 第二節 競爭政策和競爭法的雙邊層面、區域層面和多邊層面 200 一、雙邊協議 200 二、區域協議 205 三、競爭政策和競爭法的多邊層面 209 第四節 競爭政策和競爭法規制跨國反競爭行為之不足 225 第五章 發展中國家的問題 228 第一節 發展中國家構建競爭法的必要性 228 一、發展中國家制定競爭法的必要性 228 二、反對發展中國家制定競爭法的幾種觀點的評析 232 第二節 對發展中國家利益的關注:特殊和差別待遇 238 一、GATT/WTO體制中關于特殊和差別待遇的規定 239 二、現行特殊和差別待遇的缺陷 245 三、國際競爭法對特殊和差別待遇的采用 253 第六章 國際競爭法的前景及構想 264 第一節 主要國家對制定國際競爭法的態度 264 一、歐盟的立場 264 二、美國的立場 269 三、其他國家的立場 四、中國的立場 第二節 具有代表性的幾種方案 287 一、1993年慕尼黑《國際反壟斷法法典草案》 288 二、1995年歐盟“新貿易秩序中的競爭政策——加強國際合作及規范” 297 三、1998年中國香港提出的“WTO方式” 300 四、2000年歐盟“競爭政策多邊框架協議方案” 第三節 WTO 競爭政策的發展 第四節 國際競爭立法的可行途徑 370 第五節 多邊競爭協議主要內容的構想 374 一、多邊競爭協議的核心原則 二、多邊競爭協議對貿易措施的規制 374 三、多邊競爭協議對反競爭行為的規制 386 四、多邊競爭協議關于自愿合作的條款 五、多邊競爭協議對特殊和差別待遇的適用 393 第七章 中國的對策 396 第一節 中國競爭法的現狀 第二節 中國的對策 402 一、切實執行并繼續完善《反壟斷法》 二、保持其他經濟政策與競爭政策的協調一致 三、積極參與WTO競爭政策多邊協議的談判與制定 四、培育競爭文化 參 考 文 獻 478 后 記 491 英 文 后 記 |